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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1030本府办理「新竹市110年度模范劳工选拔及表扬实施计画」选拔作业,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受理推荐,请贵单位踊跃推荐所属符合资格人员参与选拔 4
http://www.elec.url.tw/ 新竹市劳健保-技术派遣员/电器装修工会 -商业公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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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劳工组
凡参加本市现职之职业工会满4 年以上(计算至109 年12 月31 日
止,另新成立未满4 年之工会劳工不在此限),且未担任该工会及
其他工会、工会联合组织之常务理事或监事会召集人(常务监事)
以上之职务(包含理事长、副理事长),有下列事迹者,得参加本
市模范劳工之选拔:
1. 劳工从事本业之服务年资及对职业之认同,有具体事迹或经考
核奖励有案者。
2. 从事工作态度负责、尽职,对本职工作有具体贡献事迹或经考
核奖励有案者。
3. 对本业工作知能、技能之提升、创新或改善之优异表现,且有
具体事迹或经考核奖励有案者。
4. 参与本职技艺竞赛获得优异表现,有具体事迹或经考核奖励有
案者。
5. 参与服务劳工事务成绩卓著,有具体事迹或经考核奖励有案
者。
推荐单位及方式:
(一) 职业劳工组:
1. 本市立案1 年以上且会务运作正常(109 年度有召开会员大会或会
员代表大会并报送会议纪录备查)之基层工会最多推荐1 名,会员
人数如超过1,001 人者,得推荐1-2 名,会员人数如超过2,001 人
者,至多得推荐3 名。
2. 本市工会团体依规定推荐者及经评审前3 名者,於本市110 年模
范劳工表扬大会公开表扬。